7月 6th, 2009

     北大那位同学,死得太憋屈了。虽然我很同情他,但还是会被我瞧不起,哪里比得上那位邓姑娘(我会尽量少用比较的方法)。手里有什么就使什么,哪怕修脚刀呢,好歹也是一种力量。而你这么纵身一跳,好像很决绝地用生命在控诉,结果不过是填了人家的跳楼指标,占一个名额而已。
     所以我觉得他读书真是有点读傻了。世界这么大,哪里一个人就遮住了你的天。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。这下好了,你为这黑的世界,又抹了一笔,让它更黑了。
     因此,我又想起了北野武和他的《花火》。将不公正诉诸神祗、诉诸某某社团或政府,如果它们是可信的,都不会错。然而如果这些仲裁机构都已失效或很值得怀疑,那么就诉诸自己的力量。我并不是崇拜暴力的人,但前提是我的对手也通晓人言。否则,即使不能改变什么,至少也要为这黑的世界涂上一笔鲜红。反正是抱了死的决心。若连自己的力量都不信,以及不知如何运用它,那么这样的死,实际上就是死于自己的软弱和无能。对此我的鄙薄大于同情。即使有一天我成为自己鄙薄的对象,我也不会改变这种信念。
      大概这就是人会没有尊严的原因。尊严不是别人给你的(没有那么体谅的“别人”),而是出于自己的行为。你捍卫它它就存在,你放弃它它就不存在了。即使他人(比如你所在的新闻学院)能给你的死一个公正(的说法、评价、处理?),于你又有何益呢,不过是多了一重漂亮的裹尸布罢了。何况,他们封锁了消息,不仅看上去你没有死,而且似乎你还从来没有活过。

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一, 7月 6th, 2009 at 上午 11:19 and is filed under 道听途说.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.0 feed. Both comments and pings are currently closed.

Comments are clos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