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 2nd, 2008
周日出门,想带一本小书在身上,于是从书堆中选出了两本,一个《朱自清马茂元说古诗十九首》一个《苏格拉底的申辩》。琢磨了一下,带了前者。这书是李辉的,借来大约是看过的,只是看了又忘。从前为自己的忘性沮丧,写到这里时忽然想通了。看过忘记也许并不是坏事,或许正是那书的好,如同某时某地的风景,唯身临其境才能感觉到它,但却无法记忆。及至重游,只觉得一切都熟悉又新鲜。也许这就是所谓的“在”,要求你必须真正地“在场”,而非借着压缩过或过滤过的回忆。
上公车后,开始翻看。第一首依然是:行行重行行,与君生别离。相去万余里,各在天一涯。道路阻且长,会面安可知?……可惜,我的漏勺脑袋现在又想不起来朱自清的解说了。大概是讲了一些古典文学的知识,哪句话从《诗经》里化来,哪句从《楚辞》化来,云云。这些都按下不说了。
且说不久前朋友问的那个问题:为什么现代诗中很少写离别的?参照上面这首古诗,我的回答是,现代人轻离别。琵琶女说“商人重利轻离别”,现代人虽然不是个个都是商人,但思维也都遵循着经济和利己的原则。如何简便易行,便如何行事。上诗中的那个女子,放在现代社会,有甚好悲伤的,鸟飞兔走,去马来牛,嫁作他人妇就行了。可是偏偏还在那里思君令人老,岁月忽已晚。地地道道的一根筋。
然而我们虽然已不再是一根筋,却好像还对此念念不忘。辗转多少人事,寻找着心里那同一个影像,现实却是总觉着心意难以契合。可是,这不过是因为太自我了,一切皆成了为我所用,来则来,去则去,哪里还会再“重别离”。倘或视人如己,他人既不是我们的工具,也不是我们的经验,而是我们自己的一部分,这样的分离自然是疼痛的,是足以忧伤以终老的。因为你从此以后是一个残缺的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