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 28th, 2011
阿珊来看我,从超市里买了盒装的草莓,让我心疼了好半天。虽然三月份正是草莓上市的季节,超市里的草莓依旧贵得令人不敢垂涎。每次我自己去,总是昂首阔步从那些装在透明塑料盒子里、码得整整齐齐的小红果子前走过。或者自我安慰,哼哼,看着这么鲜美,其实味道也未必如何。
从前别人说我是理智的人,我总不相信。但从卖草莓的水果架子旁来回走几趟,我就信了。从严肃地约束自己的口腹之欲来说,我的确算得上是一个理智的人。
于是阿珊从超市买来的盒装草莓,不幸地成为了我的挑剔对象。味道有点酸啦,有些地方好像有点坏啦,怎么吃起来还面面的呢?受了我诸如此类不怀好意的责备,阿珊也只是默默忍受。阿珊不是口齿伶俐的人,否则我这样无理的怨尤,在别人那里必定早惹来一顿反击了。谁爱买给你吃啊,还不是看在你现在是特殊时期的份上!
不过,阿珊是狮子座的,素日忍耐,不见得不是火山休眠。我这样唠唠叨叨,其实也心有隐忧:可不要真把她惹火了呀!于是转换面孔,动之以情晓之以理,柔声道:超市的草莓实在太贵了,以后不要乱花钱啦!月光族阿珊点头称是。
其实我并不是不喜欢草莓。但是喜欢上吃草莓,也只是这个春天的事。
偶尔一次在上班不远的地方,发现了一个卖水果的商店。在初春明亮温暖的日光下,排排地摆着好几大木盒子的草莓,果色鲜美,而最令人垂涎的是:价格绝对公道。一连三天的中午,我和同事们都跑去买上一兜子回来,作为下午中场休息时的水果。几个人围在一起大快朵颐的时候,我总是想起《鼹鼠的故事》里那只吃草莓的小刺猬,嘴巴被塞得鼓起两个包,还在不停地往里送。草莓真真好吃呀。既不需要削皮,也不需要吐核,只要在嘴巴里一丢,吧唧一下,美味尽得。
我忽然回想起来:从前我是号称不爱吃草莓的人呀!草莓味的饼干、酸奶、雪糕之类,统统都在我的拒绝之列。也许在去年冬天,我还没有对草莓动过心思呢。琢磨了很久,我终于明白过来:其实,草莓在我的心里,一直都是一种很遥远的水果。
在来北京上大学之前,我从来没有见过真实的草莓。在我的印象里,草莓就是绣在小女孩衣服上的美丽图案。像传说中的公主一样,到处都招贴着她的画像,但她本人,住在遥远的我不知道的国度里。
不过,乡野却有水果公主的缩微版:野草莓。小时候给牛割草,常常能在草丛里发现野草莓。它的红只能用红宝石来形容,小小圆圆的,像半个手指肚儿一样大,缀在碧绿的草叶中。发现野草莓的瞬间,总是很惊喜,因为它的红,在周围一色的碧绿里,非常炫目,真的像红宝石光芒乍现一样。于是立刻放下镰刀,小心翼翼地蹲到地上,把这些小宝贝一颗颗悉数捡到掌心。末了还要在草丛里翻找一番,看看是不是有遗漏。
然而,怎么说呢,随后紧跟着的就是微微的失望。因为野草莓的滋味其实并不怎么样,只是舌尖上淡淡的一点儿甜味,和桑葚没法比,更不要说覆盆子了。于是到了最后,总有一些还剩在手上。要继续割草,只能随手丢在草丛里,也不会觉得太惋惜。
等到我长大后来到北京,终于第一次见到了水果公主的真面目。三月份,这座干燥的北方城市还会刮起沙尘暴,但超市里的货架和十字路口的流动水果摊上,却已经有新鲜的草莓出售。不过我从来没有去问过它们的价格。无须问,自然是很贵、很贵、很贵的。作为一个穷小子,我自觉地与公主保持了恰当的距离,绝不会生出要和公主谈恋爱的非分之想。因此虽然大街小巷都有公主的身影,我心里依然是疏远之感。我对自己说,我喜欢朴素一些的水果,苹果呀,梨呀。尤其是梨,我知道许多人不喜欢,但我觉得梨的味道很特别。
骤然的改变是从去年夏天开始的。夏末的时候我回了一趟老家,跟母亲讲起我在阳台上种牵牛的事。母亲说,地里有草莓的苗,你走得时候挖一棵种你的阳台吧。我简直不敢相信,觉得自己简直好像瞬间穿越了:怎么,母亲竟然在院子旁的菜地里种有草莓?——那么遥远娇贵的草莓就长在我家的菜地里?
我迫不及待地跑到菜地,脑海里早勾画出一副繁荣景象。果然,繁荣是很繁荣,不过繁荣的是没膝荒草罢了。我哈着腰在草丛里找了好半天,终于发现两棵细细的草莓藤蔓,匍匐在地上,像两个在枪林弹雨下抬不起头的士兵。我之所以一眼就认出它们来,是因为草莓的叶形实际上和野草莓是一样的,只是大一些而已。看着它们的可怜样子,我的农民本性立刻暴露无遗:二话不说,弯腰拔草。一个多小时后,两颗草莓藤蔓终于得见天日,而且最终也只有两棵。我对母亲说,你的草莓秧都被草吃掉啦!母亲说,我光种上了,还没有顾上管理呢。
也许正是这一顿草拔得我很过了一番瘾,大有英雄救美之感,也终于对草莓生出了本乡本土的亲切感。如果有一天我能吃到母亲菜园里长出来的草莓,我心里那个魔咒大概就会彻底解除了吧!但是不管怎样,我心里不再有那种很遥远的感觉了。
3月 30th, 2011 at 上午 12:44
草莓转基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