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 7th, 2010

周末在街上走,是下午四点钟左右,太阳照得脑门子汗津津的。看见一个年轻人斜倒在马路牙子上,头枕着一只胳膊,手里握着黑亮的手机,粉色上衣,簇新的仔裤。脚下一滩呕吐的污迹,已被晒干。他在睡,也许是昏迷。总之必定保持一个姿势,在那里倒了很久。我心里犹豫,不敢上前,但又觉得有一种力量驱使。于是在他的不远处,站了许久。对,他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。他不过是喝醉了,倒在路边。但,一定是这样吗?如果他是病了呢,如果是酒精中毒呢?踌躇再三,拨了110。
来了两个女孩儿,一个骑车载着另一个,她们停下来,用眼神询问我。我摇头。其中一个,在同伴的纵容下上前去摇男孩的肩。又一个妇女来了,声音清脆:这是谁家的孩子?怎么回事?如果有生命危险怎么办……就在男孩被摇醒的同时,一辆警车滑过来,两位穿着蓝色警服的高个子警察打开车门……

……我为自己的胆怯感到难过。为自己几乎要袖手旁观的念头感到羞耻。最近的一段时间,我又重温小时候的时喜好听评书,为那些侠肝义胆的人赞叹。我认为我知道正确和错误,并时常抨击那些不义的行为。但这一件小事,在一瞬间向我证明,我不过同样也是一个行动的矮子。那么,说那么些动听的话,说给谁听呢?

因此记下这件小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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