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仙人球回家
11月 25th, 2006
在变成锋芒之前 大概你也有
摇曳的手 展开 飘落
如一个雨水冲刷的小广场
新鲜地落成 后又废弃
但现在 何处见你的温厚
没人能拨开荆棘—-你不允许—-看看你到底
有没有一颗温厚的心
看一看 你贮藏的日光
是否真的多于雨水 光芒
一直长到了脑袋外边
自然的法则:
日光常有,而雨水不常有
如此作用于你
我该是赞叹,还是低下头
11月 25th, 2006
在变成锋芒之前 大概你也有
摇曳的手 展开 飘落
如一个雨水冲刷的小广场
新鲜地落成 后又废弃
但现在 何处见你的温厚
没人能拨开荆棘—-你不允许—-看看你到底
有没有一颗温厚的心
看一看 你贮藏的日光
是否真的多于雨水 光芒
一直长到了脑袋外边
自然的法则:
日光常有,而雨水不常有
如此作用于你
我该是赞叹,还是低下头
11月 24th, 2006
“涅索斯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怪物,为宙斯之子赫拉克勒斯所杀。
涅索斯临死时劝赫拉克勒斯之妻得伊阿尼拉,
用他的鲜血提炼一种可使丈夫永远爱她的油膏,而这油膏其实是毒药。
得伊阿尼拉把它涂在白袍上献给丈夫,赫拉克勒斯中毒而死。”
想把这个古希腊悲剧中的故事改成一个新剧本。
把偶构想地剧情给C讲了一下,他提了一个非常致命地问题:
赫拉克勒斯死前对他的妻子说了什么?
C认为赫拉克勒斯地临终遗言是:你就应该给我涂上毒药,因为我爱的确实不是你!
而偶地想法是:亲爱地王后,其实你不必这么做……
C的答案和偶地正好相反,也让欧地心顿时碎了一地。
还有什么好为自己保留的。
那是谁说地话?爱就是要不断揭去不爱地假面。
哪怕最后啥也没有呢,也不能自欺欺人。
如果连这个勇气也没有,还咋整。
慢慢收拾吧。待重头收拾旧山河。
如偶现在背景音乐所唱:OH MY GOD DO I TRY I TRY ALL THE TIME ……
想起一个场景。必须必须去面对那样的时刻:
面面相对地坐在桌子边,感到自己的皮从面部开始,一张一张被揭去。
就要惨叫一声逃开,但告诉自己不能。
感激那和我度过这同一时刻而没有逃开的人。
11月 19th, 2006
忘掉那些童年往事,不要把什么都追溯到那里。
在黑暗深处,除了弱小什么都没有。
快乐容易忘记,痛苦却会常驻。竟然成为一个人的性格,容貌,和表情。
每次看到C别过脸,目光向远处延伸,一个几乎呈直角的轮廓,
我都感到他牙齿交错,正在咬住自己。
这就是猛虎。我说。
我猜测他一直在驯服自己,但仍然有这样的时刻(虽然很少很少):
破坏!破坏!如果世界是一张桌子,他马上就抬手掀翻它!然后,造一个更好的。
因为这不是一个好世界。至少它与他第一次相撞时,它过于卑鄙无耻。
而后他发现它是因为弱小才犯下错误。
什么使他强大呢?只有在神之名下,他才会承认自己弱小。
11月 15th, 2006
我坐在克莱斯勒公司23层的大楼里,回答面试的女主管给我提出的问题。
“为什么你频繁地提到乡村?”她问。
我意识到我已经失败了。如果有可能,我愿意详细地给她解释为什么。但没有可能。我胡乱回答了两句,意思是乡村造就了我的个性。承担和耐心。
这简直是个笑话。他们难道需要我拿一个小小的不知名的乡村来否定他们的人生吗?我的错误愈加严重了。来不及纠正。一切都在溃败。刚才我上来时乘坐的电梯在那里等我。现在我应该从23层直线下降,一分钟之内重新回到地面。从现在起,这间有机玻璃的办公室与我不再有丝毫相干。我还要在这个城市生活很多年,还要很多次从它下面经过,看到它巨大的玻璃躯干反射着恒星的光芒。我知道我对它又轻蔑又敬畏。因为那里有一群人,过着一种我永远也无法去过的生活。
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到那样的地方去面试。迫于生计,以及也许包括想认识自己,或者还有想融入城市生活的秘密愿望。所有这一切,我不知道如何来排序,哪个更重要,成为了我最主要的动机。可我的身后拖着一个太大太长的尾巴,一张嘴就暴露了自己的身份。我不知道我说话的时候,我的背后有没有出现一抹远山,那上面有我的母亲。我羞愧于我身后的尾巴吗,但我更为这样的羞愧而羞愧。
她问我对人生的长远规划。我问,是最长远的规划吗?我说,将来我想成为一个作家。她肯定面试过很多人,这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回答。
她一定不知道说什么好了,再次问我为什么会想到这个地方来工作。
经济压力和经验。我回答,相当地坦诚。此后我将为我一时的坦诚而羞耻整整一周,像患重感冒一样。每次想起来大概还都会羞愧难当。就这样被一种强烈的羞耻感抓住,却不知道它究竟来自何处。
我真愿意跟她讲讲乡村。她看上去虽然干练,却并不像一个机器人。实际上,她可能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人。但这对她会有什么用呢?只会浪费她的工作时间。一切都莫名其妙。而更加莫名其妙的是我。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烈的愿望。我并不想先博得她的同情,再靠同情去博得一个职位。但我永远不会有机会再告诉她这一切。在她的工作记录里,只会留下一个让她感到可笑和气恼的面试记录。很快她就会忘记,而我却会永远记住,因为和一种羞耻感相连。
让我们来谈谈乡村。我想对她说。对任何一个我遇到的陌生人说。好像说的是一个共同的亲人。但我不知道,或者不愿意相信,有一些人并没有这样一位住在远处的亲人。他们只有自己,有自己就足够了。他们是完整的,对世界能够绝对投入,多姿多彩,顺理成章。他们从未与某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分离过。
我记错了面试时间,提前了一个小时到了他们公司。接待我的人让我在一张桌子前等。周围很安静,偶尔有人说话声音也很小。我旁边是一台复印机,经常有人过来复印文件,发出嗡嗡的响声。我掏出随身带的笔和笔记本,埋下头来。只要有纸和笔,再漫长的人生也可以忍耐。我开始写字。开始是记日记,接着开始构思一个小故事:关于乡村和童年。我的上帝,我只有把我想说的话都说出来,才能说点别的。关于这一点,我也是刚刚才知道。
“上帝应当在一个球体中办公”。我在本子上写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。
“上帝应当在一个球体中。”我另起一行,对上边这个句子作了修改。
接着我写下了我所想到的题目《玻璃球游戏》。这个题目对我一点也不新鲜,是我曾经阅读过的一部黑塞的小说。那是一本哲思性很强的小说,关于世界的结构和理想以及人的成长等等。我对它的印象已经非常的模糊。而我想讲的故事,和这些抽象的思考并没有太多的关联。我的玻璃球游戏不是一种精密深奥的智力游戏,而是关于普普通通的彩色玻璃珠子的故事。关于乡村和童年。
那一年夏天,我大概五六岁,被妈妈留在了外婆家。外公去世后,外婆孤身一人住在一座大院子里,非常孤独。但我非常的不情愿留下来,因为我也害怕孤独。在这个陌生的地方,没有人会跟我玩。我一直追着妈妈出了外婆的村子。妈妈起初什么话也不说,只管在前面走路,好像后边根本没有跟着我。我也不说话,更没有哭,只是一路小跑地跟着她。但我知道我的“哭”就堵在嗓子里,只要我不小心张开嘴,它就会跑出来。
忽然,妈妈停下来,她转过身,心平气和地对我说,如果你不在这里陪着我的妈妈,你以后也不要再叫我妈妈。她的话让我在原地呆住了,我平生第一次弄明白了外婆、妈妈和我之间的因果关系。而她更爱她的妈妈,我必须承认这个前提才能让她承认我。最后是我一个人返回到外婆家里。她走了。
外婆家最让我畏惧的是晚上没有电。恐怕自从有了电灯,人们便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黑暗了。而在外婆家,还保留着完整的、真正的黑暗。到一定的时候,它就又大又重地落下来,迅速地潜藏到每一个角落。而在这样的夜晚,我的眼睛从来不离开油灯照亮的空间。我希望临睡前外婆不要那么快就把灯吹灭。我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,不留一点缝隙,希望能一觉睡到天亮而决不要在半夜醒来。很多次我都怀疑明亮的早晨不会再来,麻雀不会再在窗外唱歌了。黑暗,漫长,漫长。那时我大概还不会从一数到一百。
我很想念祖母。我的家已经有电灯了,一到晚上,堂屋正中的那盏白炽灯就发出桔黄色的光芒,照耀着木顶棚和下面的桌子,还有墙壁上发黄的年画。每天晚上睡觉前,我都要求祖母等我闭上眼睛再把灯熄掉。有时她甚至会等我睡着了再把灯关掉。我后来渐渐认识到,她可能是我一生中第一个让我感到疼爱的人。有一天中午,我在外婆的院子里大声喊外婆时,喊成了奶奶。外婆虽然有些耳背,但还是听到了。她问我刚才说什么,我没有承认。不管外婆对我多好,她的院子里有多少棵会结各种水果的果树,我唯一的愿望就是回家,回到那盏有桔黄色光芒的白炽灯下。我盼望妈妈早点来接我回去。但我知道,不到妈妈把地种完,不到她认为恰好的那一天,她永远不会来。而我必须一个人过。
有一天快到中午时,姨妈带着表弟来了。我正在大门口的石头上玩石子,看见他们两个远远走来就跑回去喊外婆。外婆很高兴,我也很高兴,但我有点躲着姨妈和表弟。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话。姨妈是一个爽朗的女人,她声音洪亮,笑起来露出很白的牙齿。她把我拉到身边,很遗憾地对我说不知道我在这里,所以没有带一些好吃的来。她的话几乎立刻要让我眼泪汪汪。相比之下,我觉得这个姨妈倒是更像妈妈。要是她说要带我走,我肯定不会有任何意见。姨妈看我有些低落,就吩咐表弟跟我一起玩。
“把你的玻璃球拿出来,跟小姐姐一起去院子里玩吧。”姨妈对表弟说。
表弟也像姨妈那样豪爽。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他所有的玻璃球,一共十九颗。长大后我知道那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彩色玻璃球,但那时它们不是。它们每一颗都被一种奇异的光芒笼罩着,似乎来自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。透明的玻璃,中间凝结着一个三维图案,
10月 6th, 2006
10月 4th, 2006
10月 3rd, 2006
天真无邪的希腊人:
“美神问宙斯:为什么我如此短暂?这么短暂对我公平吗?”
不过,这话是歌德说的。
想起尼采说,一切欢乐都要求永恒。
美神这么抗议当然也不过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