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 12th, 2014

很困难的事

一个15岁的男孩,在村子里随地小便,被两个6岁的小女孩看见。“羞羞”,她们这样嘲笑他。而后发生的事,令人心骨寒彻。男孩把两个小女孩骗上山,先殴打其中一个致死,又把另一个打死后推入不远处的水塘。在他杀第一个女孩时,另一个女孩在旁边求饶,他说,等会儿送你回家,最终却也把她杀了。女孩们也曾高声呼救,但此时村里一座庙刚刚修好,高音喇叭的巨响,覆盖了这里原本可能被发现的声音。
报纸上看完这则报道,我一时觉得语言失去了效用,久坐不能语。
对那杀人的男孩愤怒吗?的确,愤怒之极,但又觉得这愤怒中有大片的空白。
是一种深深的无力和困惑。
因为那男孩杀掉这两个小女孩,是如此轻率,就像撕掉两张白纸或折断一根树枝,简单顺手。他似乎既没有杀人时的迟疑恐惧,也没有杀人后负罪的惶恐。据说在被发现是凶手前,还曾到过女孩家,吃过人家给他的花生。
这真是超出我对人、即便是对未成年人的认知。我总以为,人至少会有思想感情,有一些行为的底线;如果突破这些底线,会在情绪上有所映照。但是,我看见的,只是一个冷静的少年杀手。他的冷静来自于,简单地说,对他人生命的无知、无觉。他感受不到那两个小女孩,和他一样是活泼鲜艳的生命。
她们开他的玩笑,是孩子间惯用的互相取笑的言语,其实并没有太多恶意。他却觉得受到了冒犯。这其中有强大者对弱小者一触即发的恼怒。她们胆敢,她们竟敢!于是对她们痛下杀手。甚至根本不是什么痛下,“痛下”至少要经由大脑,是下了决心要做一件事,而他,恐怕是连想也没想,就取走了她们的生命。
想起一部韩国电影《冬去春来》。小男孩在山间玩耍,用细绳缚住小石块,拴在青蛙的腿上和蛇的身上,把石子塞在鱼嘴里。看到动物们痛苦艰难地前行,小男孩开心得前仰后合。这一幕真是震人心魄。
无疑,男孩是天真的,但这天真中包含着令人胆寒的部分,那就是对恶的一无所知。常人一望而知、感同身受的痛苦,他感受不到。小动物们的痛苦,对男孩来说只是一场滑稽表演。电影中,男孩的恶作剧被师父看见,作为惩戒,师父用绳子把石头捆缚在男孩腰上令其上山。显而易见,师父想以这种方式让男孩亲自体悟他制造的痛苦。可是,男孩终究只是一个小孩。即使在他感到痛苦时,也未必会想起那些被他捉弄的小动物们的苦厄。师父的苦心他要在几十年后才可领悟:没有人有权利作恶。因为众生一体,世间的恶最终会作用于我们自身。
能够分辨善恶不一定就能杜绝恶行,然而不作恶的前提,却是能够分辨善恶。如此好像回到了艰深的哲学讨论的源头:一个人要有分辨善恶的能力。但是,这是一个多么困难和漫长的过程!说起来简直令人泄气。要知道现实中有人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啊。
有没有更直接的路径呢。比如,让那些随意戕害他人的人对生命有更多的感知:生命非唯我独有,而是世间每个人都如我一样;我给他人制造的苦难最终也会落到我的头上。
——说起来,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让人产生这种认知,除了像那位电影中的师父一样。
有时候不得不叹息,人是多么冥顽不灵的动物。

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一, 5月 12th, 2014 at 下午 5:21 and is filed under 流光正徘徊.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.0 feed. Both comments and pings are currently closed.

Comments are closed.